為了養(yǎng)女,全家人把我送上審判庭(程寶兒程國華)知乎
《為了養(yǎng)女,全家人把我送上審判庭》是由作者“麻辣茄子”創(chuàng)作的火熱小說。講述了:我被父母尋回不到一年,養(yǎng)女程寶兒割了七次腕。她留下的血書密密麻麻,觸目驚心。里邊只重復(fù)著一句話。“妹妹,請放過我!”程寶兒脫離生命危險后,全家人忍無可忍,一紙訴狀將我告到了法院。他們一致認為,是我仗著身份不斷欺凌,才把程寶兒逼到了絕路上。...
“那天我親眼看見,程寶兒將一瓶過期牛奶放到冰箱里,然后讓程欣然拿給她喝……”
“存放浴室照片的那臺筆記本電腦,是程寶兒借給程欣然的……”
“程寶兒鞋子里的針頭,跟程欣然沒有關(guān)系,是她自己插的,被我撞見時,還心虛地把鞋子拿回屋里去了……”
程寶兒再也坐不住了,大聲說道:“住口,你撒謊,全都是撒謊!”
“你肯定是被程欣然用錢收買了,所以才滿口胡言誹謗我!”
王媽毫不猶豫地說道:“滿口胡言的是你才對,程欣然哪來的錢收買我?”
“別忘了,就在你第三次假裝割腕的時候,老爺已經(jīng)停掉了她的親屬卡,每個月給的那點生活費,還被你偷偷克扣了一大半。”
“程欣然每天在學(xué)校吃不飽,穿不暖,只能去垃圾箱里撿瓶瓶罐罐和紙皮,遭盡別人的白眼。”
“要不是廢品收購站的老板恰好是我同鄉(xiāng),我還真不知道這回事?!?br>我的眼眶濕潤了,淚水順著臉頰緩緩滑下。
親生父母和兄長把我視為仇敵,而一個被辭退的傭人,反而肯為我發(fā)聲。
這是何其的諷刺!
阮玉和程龍的眼中,滿是不可思議。
他們并不知道克扣生活費的事情,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我身為程家三小姐,竟然要靠撿破爛才能勉強溫飽!
程國華明顯不相信王媽的話,陰沉著臉提醒道:“王媽,這里是法庭,說話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你放心,這個法律責任,我負得起!”
王媽舉起右手:“法官大人,我可以對天發(fā)誓,絕對沒有說謊。”
“我在程家工作十多年,一直勤勤懇懇,老老實實?!?br>“之前雖然知道三小姐是被冤枉的,但我不敢說?!?br>“因為就算說了,老爺和夫人也不可能相信,自己還會丟了工作?!?br>“但我心里一直憋得慌,良心也很自責?!?br>“今天終于可以全部說出來了?!?br>“確實痛快!”
雖然有人證有物證,但程國華依舊不敢相信,自己一向最疼愛的程寶兒會做這種事情。
聽眾席上不敢大聲喧嘩,而網(wǎng)上已經(jīng)亂成了一鍋粥。
評論區(qū)出現(xiàn)了兩極分化。
一部分人繼續(xù)支持程寶兒,說楊浩銘提供的全是假證。
一部分人支持我,說我是被冤枉的。
還有人持觀望態(tài)度,說現(xiàn)實太魔幻了,反轉(zhuǎn)太快,不敢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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