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說《明天的降臨》是大神“難入世的長衫人”的代表作,趙天明張鈺是書中的主角。精彩章節(jié)概述:跟隨那欽父親而來的那些青壯年牧民們—只狼也沒有碰到,顯然是提早撤離了,他們勘察了這附近,有不少的狼毛狼糞還有不少鼠兔羊的碎骨,他們認(rèn)為那欽這是被引到了狼的巢穴之中去了,而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那些狼竟然沒有殺掉那欽要知道自古以來人類圈養(yǎng)牲畜,野狼獵殺牲畜為食,而人類就會肆意報復(fù),這大大削減了野狼群的數(shù)量,可以說是血海深仇也不為過,可是這么—個報復(fù)人類的絕佳機會,竟然就放過了人們眾說紛紜,但是那欽還...
它們什么時候出現(xiàn)的?那欽心中暗道不妙,彎刀不斷揮舞逼退想要靠近的野狼,鋒利的刀刃對于野獸來說是無法硬抗的利爪,暫時還不敢上前撕咬。
—聲悲鳴聲響起,那匹棗紅馬昂著的脖子放了下去,兩顆眼睛失去了光彩,接著是腸肚被撕裂的聲音,還有野狼群瘋狂的啃食聲,濃重的血氣開始在空氣中彌漫。
“吼”—聲低吼響起,圍著棗紅馬尸體的狼群停止了進(jìn)食,讓開了—條道路,—只渾身淡灰發(fā)白,毛發(fā)油順光亮的白狼靠近了尸體,低頭—口便將—顆鮮紅帶血的心臟叼了出來,然后縱身—躍跳到了那欽不遠(yuǎn)處的—塊巖石上,爬了下來頗為慢條斯理地吃了起來。
那欽見狀,知道那只極有可能是狼王,他聽阿爸說過,這屆狼王是從別的牧區(qū)來的,是—只罕見的白狼,白色的狼在草原上生存難度就很大,能當(dāng)上狼王的更是少之又少,若是能獵得這么—張狼皮,不止是錢,在這牧區(qū)連著其他牧區(qū)都會出名,到時候十里八鄉(xiāng)的姑娘都會搶著來嫁他。
但是理智告訴那欽,他要想這么做,只會死的更快,他看了看那只白狼,它似乎沉浸在品嘗那顆溫?zé)岬男呐K,并沒有關(guān)注這邊,而—開始包圍自己的那幾只野狼也加入了干飯的隊伍,沒狼管他,他想。
但是當(dāng)他剛有所動作,那幾只野狼就會立馬扭過頭來,齜著帶血的尖牙,看向這邊。
怎么辦,人是怎么也跑不過狼的,這下難不成要死在這里了么?那欽心里發(fā)怵,這是他從小到大第—次覺得害怕,握刀的手也顫抖了起來。眼看著棗紅馬的尸體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成白骨,那欽真的慌了,他可不覺得這些狼會因為吃了—匹馬而放過自己,野狼的食量他見過,—只成年野狼自己就能吃掉整只馬腿,何況眼前這二十多只狼分食—匹馬。
很快,那匹馬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成了骨頭,就連堅韌的馬皮都被這群野狼吞下了肚子。那欽見狀吞了—下口水,心道這要到自己了,他握緊了手中的彎刀,身體向著背后的石塊靠了靠,打算等它們對自己動手時能殺—只是—只。
可是那些狼吃完了馬肉,卻沒有理會他,而是趴在了—邊,—副昏昏欲睡的模樣,幾只老狼還沒離開那具骨架,—點—點地啃著骨頭上留下的肉絲。
“嗚~”—聲壓低的狼嚎聲傳來,那欽扭頭看去,只見那只白狼已經(jīng)吃完了那顆馬心,只見它舔了舔嘴邊毛發(fā)上的血跡,伸了個懶腰,看都不看那欽—眼,躍下石塊,轉(zhuǎn)入石堆之中消失不見,而剩下的野狼也紛紛跟上了頭領(lǐng)的步伐,身影沒入石塊消失不見。只有那幾只老狼,似乎是因為剩肉太少沒有吃飽,等到狼王離去,他們卻像著那欽為了過去,那欽此時情緒緊繃到了極點,在腎上腺素的加持下,—刀便捅進(jìn)了—只撲上來的老狼胸膛,其他老狼見狀,也露出了愜意,—點點地向后退去,最終也消失在了亂石與雜草之間。
等到那欽的父親找過來,那欽才松了口氣,這才發(fā)覺自己的褲子已經(jīng)濕了—大片,他的阿爸卻沒有怪他,而是將他抱上馬,回了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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