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把兒子哄睡,我看了一眼手機,幾分鐘前胡志超給我發(fā)過來一條信息:“睡了沒有?”
我輕輕的把主臥的門虛掩上,然后進書房撥通了他的語音電話:“咋了?”
胡志超說:“哥們今天發(fā)現(xiàn)一個怪事,前段時間網(wǎng)上鋪天蓋地都是你的事情,今天哥們閑著沒事搜了一下,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所有的視頻都找不到了……”
我上網(wǎng)搜了一下,檢索關(guān)鍵詞。
果然,所有關(guān)于程心韓英俊兩人婚內(nèi)出軌的所有視頻、圖文等信息,鏈接全都失效了。
抖音、頭條、微信、微博、貼吧等,都是這樣。
我不得不感慨單位力量的強大,居然能做到這一步。
當(dāng)然,光憑程心單位是做不到“一夜凈網(wǎng)”的,應(yīng)該是有上級主管部門出手了。
我這點“小事”竟然能驚動了上級部門,看來是韓英俊背后那位“大人物”坐不住了。
“老胡,明天有時間沒有?”
“有啊,咋啦?”
“陪我去趟公安局?!?br>
“好?!?br>
“不問我去干啥?”
“去公安局能干啥啊,搶銀行嗎?哥們?nèi)ム似ち?,明天過去接你。”
“……”
對方的牌已經(jīng)打出來了,他們想把輿論壓下去,但我不可能讓他們稱心如意的。
張明旭說的對,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出擊。
我一個人精力十分有限,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對狗男女無異于大海撈針,不如發(fā)動廣大吃瓜子的群眾一起幫我找人。
你們不是無限期請病假當(dāng)縮頭烏龜嗎?
你們不是想冷處理這件事,等輿論熱度降下來了再回來上班嗎?
不好意思,我再給你們添一把火,炒炒冷飯。
第二天上午,胡志超我們兩個一起去了公安局。
“你好警察同志,是這樣的,我老婆離家出走好多天了,也不知道去哪兒了,微信上一直有人跟我說話,但口吻一點都不像她,我怕出什么事,所以想請你們幫忙找一下人……”
負責(zé)接待我的是個女警察,她給了我一張表,讓我做了個人身份信息登記。
“你老婆因為什么離家出走的呢?”她問道。
我徹底豁出去了,不會為了所謂的“面子”藏著掖著。
事情發(fā)展到這一步,還要什么臉面呢?
我告訴女警,妻子有外遇了,跟她單位的同事搞到了一起,扔下孩子和家不管不顧,孩子還不到三歲,天天喊著要媽媽,但她卻像是從人間蒸發(fā)了似的消失不見了……
我問女警官能不能通過手機定位到我老婆的位置,看看她人在哪兒,先確認她是否安全。
女警回答說,這個有點麻煩,要向上面申請,除非是刑事類的案件,否則是不允許這樣做的。
其實我也就是隨口一問,對借助這種技術(shù)手段不抱什么希望。
哪怕是公安機關(guān),也不能隨隨便便定位公民的手機,我來報案,要的不是這個。
登記完信息,我收到一條短信,上面寫著案件已經(jīng)由洛城市某某分局受理,報案編號XXXXXXXXXXXXX。
這才是我此行的目的。
出了公安局,老胡一臉懵逼的問我:“老方,你這是要干啥?”
我不想讓胡志超牽扯到這件事里,于是說道: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對了,你那邊微信群多,晚點的時候幫我轉(zhuǎn)發(fā)個東西,越多人看到就越好。”
胡志超手里的各種群太多了,菜市場的、小攤小販的、超市的、酒吧的、理發(fā)店的、公交車的、老司機的、KTV的……
他們傳遞小道消息,比電視臺都管用。
接下來我要借他們的嘴巴進行輿論造勢。
回到家,我爸媽帶著可樂出去玩了。
我打開電腦Word文檔,寫了一篇《尋人啟事》:
“各位好心人:
本人妻子程心,XX歲,XXX市人,身高XXX,X月X日夜,因與XX單位(程心單位名稱,這里不方便透露,用XX代替了)同事韓英俊保持不明關(guān)系未能解釋清楚而引發(fā)矛盾爭吵,于第二日離家出走,至今未歸,音訊全無。
韓英俊,男,XX歲,XXX市人。
此人在我妻子程心離家走出后,幾乎同時向單位請假,同樣至今未歸,音訊全無,單位亦不知其去向。
本人焦急萬分,已經(jīng)報警尋找,報案編號XXXXXXXXXXXXX。
另外,家中孩子不足三歲,如今離開母親多日,已出現(xiàn)焦慮不安的狀況,日夜啼哭,盼母歸來。
家人已不再追究過問程心所做之事,孩子不能一天沒有媽媽,只求程心能盡快回家!
退一萬步講,即使你決定要與韓英俊在一起,也請報個平安讓家里安心。
在此@一下韓英俊,你老婆和你媽都很擔(dān)心你,希望你能往家里報個平安。
你媽說,你不想要你老婆了可以離婚,但你不能連家都不要,你爸氣得連心臟病都犯了,已經(jīng)住院……
最后,有知其二人下落者請聯(lián)系電話XXXXXXX。”
電話號碼是我胡亂寫的。
寫好以后我用自己得手機撥打了一下,確定是個空號,這才放心。
我壓根沒指望有人打電話過來提供有用的信息,為了不浪費自己的時間,還是用一個空號省事。
《尋人啟事》上面,我貼上了程心的一張正臉照片,然后把韓英俊的照片也貼上去了。
這張照片是從他們單位官網(wǎng)上扒下來的,是一張公開征婚的照片,雖然打扮得人模狗樣的,但因為模板底子太差了,還是有點丑。
其實把韓英俊作為一條線索是一步險棋,就像張明旭說的,打了個擦邊球,你要是說不侵權(quán)吧肯定說不通,但你要說侵權(quán),我也有自己的說法。
因為韓英俊是程心“離家出走失蹤案”的重要線索,并且他們單位都不知道他去哪了。
更重要的是,他的照片是他自己主動公開分享到網(wǎng)絡(luò)上的,不是我偷拍的。
《尋人啟事》弄好,我在微博上注冊了一個賬號,名字就叫“舉報韓英俊專屬通道”,把《尋人啟事》置頂掛在了首頁,又花一千塊錢做了一波流量推廣。
我在《尋人啟事》的右下角打上了微博ID的水印,然后發(fā)給了胡志超:“老胡,幫我轉(zhuǎn)發(fā)出去,看到的人越多越好?!?br>
這樣一旦有線索,就可以通過微博找到我了。
忙完這些,剩下的就是等了。
我不相信程心、韓英俊兩個人還能繼續(xù)當(dāng)縮頭烏龜!
小說《優(yōu)質(zhì)妻子的謊言:遲來的道歉不配說愛》試讀結(jié)束,繼續(xù)閱讀請看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