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叫做《領(lǐng)證當(dāng)天,我換了個豪門老公》,是作者舞奕星的小說,主角為林初夏江末寒。本書精彩片段:想必張曉莉也是女人有了孩子后,不管發(fā)生什么事情,都會把孩子擺在第一位事如今,可可既然不是蘇北辰的孩子,那么她對蘇北辰也已經(jīng)沒有任何眷戀了這會兒,蘇北辰估計也是在陪張曉莉吧!“你在做什么?怎么那么大的水聲?”林初夏明知故問蘇北辰慵懶地回答道:“在洗漱,準(zhǔn)備睡覺了”實則是躲在廁所,背著張曉莉給她回的電話吧!林初夏不再跟他繞彎子,直接開門見山地說道:“我想把我們現(xiàn)在住的這套房子賣掉”蘇北辰似...
領(lǐng)證當(dāng)天,我換了個豪門老公 精彩章節(jié)免費試讀
“你說呢?”林初夏冷笑著反問。
她還不止這一張他們的艷照。
為了刺激她,張曉莉發(fā)了不下十張床照給她。
“是張曉莉給你的?”蘇北辰擰著眉頭,心里暗自謾罵張曉莉真是個蠢女人,眼下面對已經(jīng)知曉實情的林初夏,他索性破罐子破摔,“既然如此,你要分手也可以,那八十萬的房款,你得分我一半作為分手費。”
“嗤”的一聲,林初夏哂笑:“這套房子,你沒出一分錢!你還有臉管我要分手費?”
“我怎么就不能要分手費了?房產(chǎn)證上有我的名字,你把房子賣了,我理應(yīng)拿一半!再說了,我媽還給你帶了三年的娃。我一個博士生,跟你談了這么多年的戀愛,給你臉上添了不少金吧?如今你說分手就分手,那你還得賠償我的青春損失費!”
蘇北辰說得條條是道。
林初夏淡定地反駁:“當(dāng)年,是你跟我允諾,要跟我結(jié)婚,要給我和可可一個完整的家,要給我和可可一輩子的幸福,我才同意在房產(chǎn)證上加上你名字的。可是,拖到現(xiàn)在,你有娶我嗎?其次,你媽給我?guī)Э煽傻倪@三年,我每個月都有支付五千塊給你媽作為謝酬,你媽還有打麻將的嗜好,每次雙休日出去打麻將輸了錢,回來都管我要,她輸多少,我就得補償多少給她。還有你姐,逢年過節(jié),你都要我給她塞紅包,你姐還從我這里順走了不少好東西。至于你,你讀博的這幾年,生活費和學(xué)費,所有吃穿用住都是我給你出的!如今你出軌在先,還好意思管我要分手費?”
“這些事情,都是你自愿付出的,跟我現(xiàn)在要分手費有什么關(guān)系?”蘇北辰依舊理直氣壯。
“我自愿付出,那是因為,我把你們當(dāng)家人,愿意為這個家付出一切,而你們呢?欺騙我、壓榨我、算計我!”林初夏怒不可遏。
蘇北辰反倒更囂張:“反正,你不給我錢,我就報警,我還要鬧到你們公司去!”
林初夏嗤之以鼻地笑了笑:“好??!你去報警啊!你去鬧啊!正好我可以把銀行的流水賬單打印出來,把我之前花在你和你媽身上,還有你姐未經(jīng)過我同意就偷拿我東西,以及你花在小三身上的錢,都列在一起做個清單表,全部索要回來!”
“你、你……”蘇北辰頓時氣得臉紅脖子粗,“我要跟你打官司!反正房產(chǎn)證上有我的名字,法官一定會判你分一半的房款給我!”
“打官司也可以啊!你順便還可以跟法官說說,可可為什么不是你親生女兒這事!”
“你什么意思?”
“四年前,你是怎么算計我,害我失身,牟取讀博名額這事,你心里沒點數(shù)?”
“呵,你有證據(jù)嗎?”蘇北辰不屑。
時隔四年,當(dāng)年那件事,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所謂的證據(jù)了。
林初夏不痛不癢地笑了笑:“有沒有證據(jù),你去法院告我,不就知道了?反正到時候,身敗名裂的那個人,絕對不會是我?!?br>
蘇北辰瞬間啞口無言,只得瞪大眼睛,臉色變得極其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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