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興風云 免費試讀

  搬到南橋駐扎除了315團以外,還有316團。據(jù)說近衛(wèi)軍團的警衛(wèi)團的編制有三千多人,我們兩個團的人加在一起,也就不到兩千,這還得是運輸連都在編的情況下。
  兩千人駐扎在用來給三千人駐扎的營地,空間自然是非常寬裕。而且我們的駐地不只有近衛(wèi)軍團警衛(wèi)團的駐地,原軍團司令部也歸我們管。
  軍團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專門給將軍和參謀們住的,配置非常豪華——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不過在非戰(zhàn)時,將軍們很少會住在宿舍里,都是回那些獨門獨院的將軍樓住,參謀們平時也是回家住,只有在司令部當值的參謀才會住在宿舍里。
  我們兩個團的軍官加起來,還沒有近衛(wèi)軍團軍團司令部的參謀多。我們兩個團的軍官一合計,尋思反正軍團司令部也歸我們管,不如直接住進高檔的軍團司令部宿舍。至于軍官宿舍,就先空著好了。
  由于315團和316團在爆炸中的損失最小,在我們搬進新駐地的第二天,第七軍團就讓我們參加12月12日開始的大搜捕。
  不得不說,來第七軍團鍍金的公子哥們心是真夠大的。出了這么大的事,他們只是來團里報了個到,和我們一起搬了個家,在搬進新駐地的當晚就全跑沒影兒了。
  如果不是連里必須得留個人,等待上級的命令,我也跑了。不過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報個平安。
  第一天的大搜捕,上頭管的很嚴。執(zhí)行任務的警察和軍隊,都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監(jiān)視,誰也不能擅離崗位。我之所以抓了那個持槍的學生,就是因為隊伍里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著,那貨都掏槍了,我要是還敢在首都治安局特工的眼皮子底下放人,那我肯定要被請到首都治安局喝茶。
  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不少人,因為抓的人太多,首都治安局放不下了,只能暫時把一部分人寄存在第七軍團和警察總署。等把手頭的人處理完,再讓我們把人送過去。
  首都治安局的辦事效率非常高,我第二天執(zhí)行完大搜捕任務回來的時候,臨時拘押室里的犯人已經(jīng)全被提走了,證物,還有我們做的審訊記錄也被拿走了。
  第二天的大搜捕,相對而言要寬松許多,至少隊伍里已經(jīng)沒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著了。不過首都治安局組建了執(zhí)法隊,不停的巡邏,我們還是不能太松懈。
  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首都治安局的特工又來了。這次他們有了指揮權,可以指揮我們做這做那。好在我們隊里的特工是個懶人,他說亂黨已經(jīng)抓的差不多了,沒必要讓弟兄們在外面挨凍,早早就讓我們解散了。
  作為報答,隊伍解散后我請他吃了頓飯。在去飯店的路上,他一個勁兒的跟我說豬蹄怎么做好吃。我強忍著肉疼的感覺要了八個醬豬蹄,結(jié)果他一頓就啃完了,我一口都沒吃到。臨走的時候,他還要了八個醬豬蹄打包。
  我請客的那家飯店檔次不算低,他家的醬豬蹄是按個賣的,一個一塊錢。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這頓飯花了三十七。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娘在紡織廠上班的時候,起早貪黑的加班干活,一個月最多才掙八十塊錢,他這一頓飯就吃了我娘半個月的收入。
  “呸!這孫子!真不要臉!”
  回部隊的時候,我隨口和老農(nóng)抱怨了幾句,然后他就氣炸了。我安撫了他幾句,為了轉(zhuǎn)移他的注意力,我聊起了別的話題。
  “哎,說起來,我好像挺長時間沒去食雜店買過東西了?!?br>  雖然同樣是賣煙酒糖茶和雜貨的地方,但商店和食雜店是有很大區(qū)別的。
  首先,二者的規(guī)模就不一樣。商店的規(guī)模要比食雜店大的多,食雜店的店面撐死也就幾平方,商店卻要三十平方起,還得有個好門臉,不能像食雜店那樣隨便掛個牌子,連店名都不用寫,只要寫上“食雜店”三個字就足夠了。
  其次,二者的商品質(zhì)量和價格也有很大差別。食雜店賣的都是便宜貨,那里最貴的酒是一塊二毛錢一斤,商店的酒卻是論瓶賣的,五塊錢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檔的,只有窮人才會拿這種檔次的酒去送禮。
  作為一個窮人家的孩子,我對食雜店并不陌生。上小學的時候,我最喜歡吃食雜店賣的粉糕。那是一種用糯米制成的糕點,和杏子差不多大,里面是紅豆餡兒,外面裹著糖粉和黃豆粉,一個兩分錢,我剛上中學的時候還是這個價。
  那時候家窮,吃不起零食。只有在我考試得滿分的時候,我爹才會給我買一塊,算是獎勵。小時候的我還算是懂事,就算是從賭場贏了錢,也不會私自用錢去買零食,而是會把贏的錢拿回來,交給奶奶。
  如果當天小攤的生意好,奶奶就會領著我出門,去食雜店買粉糕。她每次只買一塊,給我吃,自己舍不得吃。那時的我還是不夠懂事,只顧著自己吃,也不知道讓讓奶奶?,F(xiàn)在想想,真是蠻后悔的。
  老農(nóng)的家境比我好些,但也沒好到哪里去。他家沒有我家窮,不是因為他家爹娘掙得多,而是他家不供孩子上學。老農(nóng)說,十二三歲的時候,他家就把他送去鐵匠鋪當學徒,他學了兩年,沒學出啥名堂來。
  后來趕上征兵,他聽說當兵的待遇非常好,就瞞著爹娘去報了名。因為身體足夠壯實,很容易就被選上了。他爹娘知道后給他一頓揍,但是木已成舟,他已經(jīng)做過登記,這時候反悔會被軍隊當成逃兵處理,所以只能同意。
  我倆年紀相近,我十八,他十九,很有共同語言。我們經(jīng)常聊起小時候的事,比如說小時候吃過的零食。老農(nóng)吃過的零食比我多,什么糖棒啊,芝麻棒啊,杏干,棗干之類的,因為家里是賣包子的,他還經(jīng)常吃包子。
  這貨現(xiàn)在也特愛吃,一提到吃的就兩眼放光。我倆出去玩,這貨見到小吃攤就走不動道,必須吃爽了才走,每次都搞得我很尷尬。
  我習慣管爹叫“老爹”,但娘只叫“娘”,因為我爹確實比我娘老。
  我爹二十八才結(jié)婚,結(jié)婚時我娘才十六。結(jié)婚的錢是他自己攢的,他十歲的時候,爺爺就被仇家砍死了,是奶奶自己把他拉扯大的。爺爺沒有留下一分錢的家產(chǎn),還欠了債,他死之后,債主就拿著欠條,把房子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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