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速收拾好東西,提起行李箱往外走。
林天卻攔住我,語氣變得更加嚴厲:「周雨,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想清楚了,出了這個門,你就真的回不來了。」
我懶得搭理他。
俗話說得好:任何消耗你的人和事,多看一眼都是你的不對。
可邁出大門那一刻,想了想。
我還是轉過身,對一直跟在林天后面的林宇浩說道:「雖然我跟你爸爸離婚了,但我是你媽媽,這個是永遠不會變的事實。
「我知道你很嫌棄我這個媽媽,但在你未成年之前,如果需要我,還是可以過來找我的?!?br>畢竟他還未成年,作為母親,該負責的還是得負責。
說完,我深吸一口氣,轉身離開。
心中充滿了一種解脫與堅定。
3
我用當年父母給的錢,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
這筆錢還是十年前,我媽知道我要結婚后,偷偷塞給我的。
她的聲音至今還在我耳邊回響。
「你非要一意孤行嫁給他,我跟你爸爸也攔不住,這里有二十萬,就當是我們給你的嫁妝,
答應媽媽,關于這筆錢的存在,不要告訴林天,也不要告訴其他人,等有一天你真的有急用了再取出來。
「當然,我希望你永遠也用不上,這樣就證明我跟你爸爸看錯人了?!?br>爸媽不喜歡林天,而林天也從未想過要討他們的歡心。
更別提帶我回家了。
生孩子前,我曾在林天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回去看過父母幾次。
但每次只敢躲在角落里,偷偷跟在他們后面看幾眼。
生下孩子后,我就再沒偷偷回去過了。
也沒臉再回去。
原以為自己這個從小被爸媽寵到大的“小公主”,婚后也會繼續(xù)過“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
然而,結婚不到三個月。
我就被林母和林天以各種借口和理由馴服了。
俗話說,嫁的是人還是狗,生一次孩子就知道了。
林天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