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酋長后,我雇個食人魔來解悶火爆上線啦!這本書耐看情感真摯,作者“王五棍”的原創(chuàng)精品作,卓爾戈爾金主人公,精彩內容選節(jié):一天多沒看交易頻道,給戈爾金留消息想要交換東西的人還是不少也不知道是因為外面的寶箱就是密度大還是因為人數大,開出東西來的人數不勝數只不過戈爾金不確定自己能不能看到這些只有藍星人才能看到的寶箱按理說自己雖然是個串兒,但是畢竟靈魂是來自藍星,否則也不會擁有這個只有全員降臨之后才會有的界面可是為什么自己卻沒有看到任何寶箱呢?能找戈爾金換東西的大部分都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亂發(fā)消息的,想看看自己沒有用...
如果戈爾金知道這頭獸人的想法,一定會笑出聲。
他們部落之所以能夠霸占這片小綠洲靠的就是絕對的實力。
而之所以在方圓百里范圍內橫行無忌,那是因為沒有合適的坐騎,他們平時最多在方圓百里的范圍內溜達。
食人魔們身寬體胖,想要跑起來需要一段時間。
可真讓他們跑起來,速度反而很快,而且也不會顯特別臃腫。
他們身上的脂肪會隨著擺動帶著他們向前。
半人馬擁有馬的身體和人的上半身,擁有四個蹄子和兩根胳膊。
長期惡劣的環(huán)境和頻繁的戰(zhàn)斗讓這些半人馬和獸人一樣,渾身全是腱子肉,沒有一絲累贅。
半人馬
如果讓一頭半人馬和一頭獸人近距離搏殺,他們大概是六四開,獸人六,半人馬四。
可如果讓半人馬沖鋒起來,那也是六四開,獸人四,半人馬六。
半人馬擅長使用弓箭或標槍,也有部分裝備著戰(zhàn)斧,加上他們不俗的技能能力,導致了半人馬這個種族成為了無盡荒漠上臭名昭著的強盜種族。
昨晚就是他們利用高速的機動能力偷襲了嚼骨獸人的商隊。
如果不是喀什砍斷了束縛在科多獸身上的貨物,騎著科多獸跑了,只怕他也得死在這里。
身為強盜,最起碼要摸清附近都有哪些勢力,哪些能打,哪些打了需要趕緊跑,哪些不能打。
嚼骨獸人的戰(zhàn)旗半人馬也知道,那支部落距離這里哪怕以他們半人馬的速度一路狂奔也需要一天一夜。
即便跑的那個獸人回去搬兵,他們也早就跑了。
所以他們很安心的在這里享用著嚼骨獸人的貨物。
原定計劃是第二天上午離開,但是沒想到還不到拂曉,那獸人便帶著援軍殺了回來。
屬實是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而當閃爍著紅光的食人魔從遠處的黑暗狂奔過來的時候,半人馬驚了。
怎么可能是食人魔?
還是有食人魔法師參戰(zhàn)的食人魔?
那食人魔身上的紅光是食人魔法師的拿手好戲,整個無盡荒漠誰不知道?
不出半人馬們所料,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大串的爆裂火球直接越過食人魔的頭頂砸在了他們的臨時營地。
“waaaaagh?。。 ?br>
在爆裂火球的掩護下,九頭食人魔揮舞著手中的大骨錘沖進了半人馬的營地。
而此刻半人馬頭領也知道了這些食人魔是哪個部落里的了。
他們不是沒見過其他食人魔部落,可干仗的時候這么喊的,只有龍棲部的食人魔。
因為那個綠洲的范圍內沉睡著一頭黑龍,所以外人都叫那支食人魔部落叫龍棲食人魔。
可龍棲部落的食人魔為什么會突然出現在這里?
他還沒來得及多想,就看到一頭尤為強壯的食人魔拎著大骨錘便砸了下來。
霍妮也拎著大骨錘參戰(zhàn),抬手直接虛空一指,一朵巨大的火球在一頭半人馬頭頂上炸開,直接將他眩暈。
隨后大骨錘砸下,半人馬人馬分離。
噶。
半人馬后背一般也就兩米,加上上半身最高也就三米,而食人魔平均五米。
食人魔們一向沒有防護,只是扯著一塊破布擋著褲襠。
半人馬的武器即便能突破食人魔的厚皮,也無法擊穿那厚重的脂肪層。
食人魔連血都不會流。
戰(zhàn)斗是一面倒的,如果不是喀什求爺爺告奶奶的阻止,這群食人魔甚至能將這一支半人馬強盜徹底干掉。
霍妮左面的頭顱搖頭:“不爽,一點都不爽!”
霍妮右面的頭顱點頭:“沒錯,食人魔從來不留活口!”
怒:“砸!??!”
喀什明明是一頭以戰(zhàn)斗為生的獸人,此刻在食人魔面前竟然顯得是那么善良。
“別別別,我和戈爾金說好了,要留下幾頭半人馬用來馱著我的貨物,這是我們的合約!”
霍妮左邊的頭顱狂暴:“愚蠢的半人馬,弱不禁風!”
霍妮右邊的頭顱理智:“不過既然是戈爾金說的,那便把這幾頭垃圾給你留下!”
怒:“不砸???”
霍妮左邊的頭顱:“砸個屁!”
霍妮右邊的頭顱:“滾遠點!"
怒:“喔!”
喀什擦了一把額頭的汗,心下慶幸,總算是給自己留了五頭半人馬。
只可惜那個首領被那個叫怒的食人魔一骨錘砸爛了。
嗜血的效果消失,食人魔們一屁股坐在地上吃著自己帶的補給。
喀什的族人全部死了,收尾的工作只能他自己來。
掰掉戰(zhàn)死族人的獠牙收起來,將他們的尸體就地掩埋,斬下半人馬的頭顱,傳成一大串,直接甩在幸存半人馬的后背上。
這五頭半人馬連個屁都不敢放,然后該干啥干啥。
他們看得清楚,若是這頭獸人求情的速度慢點,他們也就被砸成肉泥了。
喀什的貨物被半人馬糟蹋了大概三分之一,將剩下的貨物整理好全部放在半人馬的背上,喀什向著目的地繼續(xù)走去。
霍妮帶著食人魔們跟在后面。
戈爾金和自己老媽說過這次的任務,他們還需要將喀什送到目的地才行。
巨沙城。
是矮人建立的一個小城。
這里生活著大概不到一萬矮人,而且擁有一支五百人的精銳全職戰(zhàn)士,平時的話還有一千民兵負責協防。
若是論科技,矮人,侏儒,地精這三個種族各有千秋。
他們掌握了從沙子里提煉鐵粉然后鍛造成武器裝備的能力。
而喀什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換一些武器。
他們獸人沒有這個能力,想要鋼鐵武器,只能和矮人交換。
矮人大概只有一米四五左右,但是他們的力量卻不輸獸人,而且渾身粗壯無比,隨時都能從大地里汲取力量。
若非如此,矮人只怕早就滅絕了。
當看到食人魔靠近的時候,矮人民兵當即敲響了警鐘。
五百精銳矮人戰(zhàn)士披甲列陣,警惕的看著越來越近的食人魔。
他們右手戰(zhàn)斧或者戰(zhàn)錘,左手是一把口徑驚人的火槍。
喀什見狀連忙高聲示意,又是交涉又是證明的,這才讓巨沙城矮人稍微放下戒心。
同時心中也疑惑不已。
食人魔什么時候出了雇傭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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